水体的自净作用说明了自然环境对污染物质有一定的容纳能力。一定水体在规定的环境目标下所能容纳污染物质的大负荷茎蓟胶垒抄环境容量。从城市或工业企业等排放出来的污水废水并不一定要处理到完全达到相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程度才能排人水体。充分利用这种自净作用和容纳能力,正确、经济、合理地确定废水应该处理的程度,这对于环境管理或环境丁程无疑都是十分重要的。
水环境容量的大小与下列因素有关。
(1)水体特征。例如水体的各种水文参数(河宽、河深、流量、流速等),背景参数(水的pH值、碱度、硬度、污染物质的背景值等),自净参数(物理的、物理化学的、生物化学的)和工程因素(水上的工程设施,如闸。堤、坝以及污水向水体的排放位置、排放方式等)。
(2)污染物特征。例如污染物的扩散性、持久性、生物降解性等都影响环境容量。一般来说,污染物的物理化学性质越稳定,环境容量越小。耗氧有机物的水环境容量大,难降解有机物的水环境容量很小,而重金属的水环境容量甚微。
(3)水质目标。水体对污染物的纳污能力是相对于水体满足一定的用途和功能而言的。水的用途和功能要求不同,允许存在于水体的污染物量也不同。根据我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可将水体分为5类,每类水体允许的标准决定着水环境容量的大小。另外,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的差异较大,水质B标的确定还带有一定的社会性。
可见,水环境容量既反映了满足特定功能条件下水体对污染物的承受能力,也反映了污染物在水环境中的迁移、转化、降解、消亡规律。当水质目标确定之后,水环境容量的大小就取决于水体对污染物的B净能力。